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72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6.9%和6.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44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93元,增长7.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8.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2%,分别比上年下降0.8个和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