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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报告2
来源: 丽水统计局子网站 发布时间: 2003-9-18 0:0

  与全省11个市比较,每10万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和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人口均列第7位,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文盲率均列第9位,大学文盲比列第10位。
  (4)各县(市、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
  全市9县(市、区)6岁及以上具有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6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差距不大,最高是缙云县为90.18%,最低是松阳县为84.37%。全市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主要分布在莲都区和缙云县,分别占35.39%和13.58%,其他县依次排列为:松阳占9.50%、青田占9.08%、遂昌占8.56%、龙泉占8.25%、庆元占6.15%、景宁占4.96%、云和占4.55%。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人口分布最多的也是莲都区和缙云县,分别占27.45%和17.71%。与1990年比较,全市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增加1.62倍,9县(市、区)都增加1倍以上,其中景宁、庆元、松阳三县分别增加2.29倍、2.26倍、2.16倍;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增加39.18%,莲都区、庆元县分别增加60.93%和61.65%,缙云县、景宁县分别增加47.04%和42.48%,遂昌、青田、松阳、龙泉分别增加26.46%、25.67%、24.71%、22.46%,云和县增加11.18%。初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增加24.69%,增幅比较大的是庆元、景宁两县,分别增加43.53%和38.44%。其次是莲都区、龙泉市,分别增加33.07%和30.74%。小学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减少15.65%,9县(市、区)也都减少(见表20)。

丽水市分县(市、区)各种受教育程度人数及比重

表20                       单位:人、%

地区别

6岁及以上人口数

大专及以上

高中及中专

初  中

小  学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合 计

人数

2124772

2004146

49175

150157

208996

533723

665514

981519

827932

%

79.26

87.40

0.88

2.45

7.07

10.43

25.12

33.21

46.19

41.31

莲都区

人数

291677

325982

6996

17401

35650

57372

77004

102466

109473

106487

%

78.55

87.04

2.40

5.34

12.22

17.60

26.40

31.43

37.53

32.67

青田县

人数

402127

331378

1533

4464

18491

23238

86290

104403

199062

149372

%

75.94

84.95

0.38

1.35

4.60

7.01

21.46

31.51

49.50

45.08

缙云县

人数

358691

336304

2673

6677

25168

37007

113685

132320

158786

127242

%

83.73

90.18

0.75

1.99

7.02

11.00

31.69

39.35

44.27

37.84

遂昌县

人数

204162

193083

1657

4207

14647

18522

50225

59852

92441

83692

%

77.86

86.12

0.81

2.18

7.17

9.59

24.60

31.00

45.28

43.35

松阳县

人数

200177

183312

1476

4670

14527

18117

51754

59238

86693

72626

%

77.16

84.37

0.74

2.55

7.26

9.88

25.85

32.32

43.31

39.62

云和县

人数

101447

96512

1094

2236

9951

11064

25209

30313

45583

40339

%

80.67

86.99

1.08

2.32

9.81

11.46

24.85

31.41

44.93

41.80

庆元县

人数

168578

164645

928

3024

8154

13181

40074

57519

84126

74641

%

79.06

90.12

0.55

1.84

4.84

8.01

23.77

34.94

49.90

45.33

景宁县

人数

157291

142504

740

2438

8153

11616

31354

43408

84387

66820

%

79.23

87.21

0.47

1.71

5.18

8.15

19.93

30.46

53.65

46.89

龙泉市

人数

240622

230426

1692

4058

15416

18879

58128

75995

120968

106713

%

81.54

89.24

0.70

1.76

6.41

8.19

24.16

32.98

50.27

46.31

  人口受教育水平的主要指标,各县(市、区)和城乡之间的差距比较明显(见表21)。

分县(市、区)受教育水平主要指标比较表

表21

地区别

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大学文盲比(%)

每10万人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人)

大专及以上

中专及高中

初中

小学

合  计

7.16

27.45

2274

9666

30781

38293

莲都区

7.86

51.03

4997

16475

29424

30579

青田县

6.62

14.36

1236

6436

28916

41370

缙云县

7.50

29.13

1843

10216

36527

35125

遂昌县

6.93

21.86

2032

8944

28902

40414

松阳县

6.92

23.75

2366

9182

30018

36802

云和县

7.13

22.06

2165

10713

29352

39061

庆元县

7.16

29.29

1685

7345

32053

41595

景宁县

6.84

17.19

1593

7592

28369

43670

龙泉市

7.04

23.24

1621

7540

30350

42617

  全市农村文盲率明显高于城镇,城乡文盲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农村文盲人口为140343人,占全市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的78.35%,文盲率为12.21%,比全省农村文盲率11.13%高出1.08个百分点。全市城镇文盲率为6.79%,比全省城镇文盲率5.95%高出0.84个百分点。全市农村文盲率比城镇文盲率高出5.42个百分点。丽水文盲率偏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女性文盲人口占文盲总人口的69.45%,女性文盲人口是男性文盲人口的2.27倍。农村女性文盲率高达17.84%(全省16.54%);二是老年人口文盲率较高,50岁及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为38.42%,5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45.14%,60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50.29%,6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55.46%(全省44.59%)。
  (5)行、职业人口受教育程度
  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发展不相适应。根据长表抽样调查资料,从16个行业看,初中、小学受教育程度人口占76.27%,大专及以上和中专及高中仅占3.28%和10.58%。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较高的行业是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及社会团体、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和金融保险业等四个行业,分别占48.86%、43.31%、37.66%和36.21%,其他行业的比重较低,最低是农、林、牧、渔业,只占0.09%;从七个职业看,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等三个职业的人口具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重都在30%以上,其他职业人口具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重偏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和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仅占1.02%和0.06%。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具有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的也只占3.53%。
  (6)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程度
  全市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的比重已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受高、中等教育水平的人口明显增加(见表22)。

2000年全市少数民族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表22                      单位:人、%

受教育程度

人数

比重

6岁及以上少数民族人口

71078

100.0

大学本科及以上

260(研究生9人)

0.37

大学专科

843

1.19

中 专

2041

2.87

高 中

3694

5.20

初 中

22508

31.67

小 学

31340

44.09

未上过学及扫盲班

10392

14.62

  (7)外出人口受教育程度
  全市外出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01年,比全市7.16年高出0.85年;文盲率仅为2.02%,比全市文盲率10.41%低8.39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有5448人(其中研究生43人、大学本科747人)占6岁及以上外出人口的1.05%,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48466人占9.31%。大专及以上15—39岁占88.95%,中专及高中15—39岁占86.98%。外出人口从事的行业比较多,具有高、中等受教育程度的主要从事工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初等受教育程度的主要从事社会服务业、农业、批零贸易餐饮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见表23)。

2000年丽水市外出人口受教育程度

表23                        单位:人

年龄别

合计

大专及以上

高中及中专

初中

小学

扫盲班及未上过学

合  计

520962

5448

48466

269588

180134

17326

6—14岁

48118

145

11751

34367

1855

15—19岁

63274

597

10995

46127

5487

68

20—24岁

86725

1697

10598

59368

14875

187

25—29岁

88568

1221

8252

55226

23436

433

30—34岁

80197

799

5700

44647

28241

810

35—39岁

56955

532

6612

28076

20597

1138

40—44岁

32791

237

3414

11353

16096

1691

45—49岁

24278

111

1038

6278

15043

1808

50—54岁

13356

67

505

2871

8560

1353

55—59岁

7402

34

389

1608

4245

1126

60—64岁

6878

89

396

976

3709

1708

65岁及以上

12420

64

422

1307

5478

5149

  (8)文盲半文盲人口
  全市文盲半文盲人数及比重均有明显下降。2000年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179115人,文盲率为10.41%,比1990年22.50%下降12.09个百分点。其中男性文盲54714人、文盲率6.10%,女性文盲124401人、文盲率15.12%。女性文盲率明显高于男性。与1990年比较,男女文盲率下降幅度均较大,男性从1990年的13.64%下降到2000年的6.10%,女性从32.40%下降到15.12%。从分县(市、区)看,文盲率低于全市平均数的有3个县,即庆元7.25%、缙云7.99%、龙泉8.72%。文盲率最高的是松阳县12.57%。(见表24)。

丽水市各县(市、区)文盲半文盲人口

表24                      单位:万人、%

地区别

15岁及以上人口数

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

文盲率(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

粗文盲率(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1990年

2000年

合  计

172.67

171.99

38.86

17.91

22.50

10.41

16.54

8.28

莲都区

24.73

28.19

5.57

3.41

22.52

12.10

17.20

9.79

青田县

31.18

27.44

8.37

3.11

26.84

11.33

18.70

8.61

缙云县

28.73

28.67

5.09

2.29

17.70

7.99

12.93

6.32

遂昌县

17.29

16.83

4.04

1.92

23.35

11.43

18.03

9.27

松阳县

16.67

15.64

4.15

1.97

24.89

12.57

18.74

9.98

云和县

8.47

8.45

1.73

1.01

20.48

11.99

15.52

9.78

庆元县

13.20

14.24

2.96

1.03

22.45

7.25

15.77

5.74

景宁县

12.30

12.50

2.92

1.42

23.78

11.35

16.87

9.28

龙泉市

20.10

20.03

4.02

1.75

20.02

8.72

15.11

6.99

  8、妇女生育
  2000年全市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为59.80万人,比1990年的 61.75万人减少1.95万人。育龄妇女人数占女性总人口的比重为57.77%(全省为60.63%),比“四普”时的55.36%提高2.41个百分点(全省提高2.56个百分点),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年龄的妇女人数为17.40万人,比1990年的23.96万人减少6.56万人。这对减少一孩和二孩出生人口,降低出生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0年我市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指一年内活产出生人数与同期平均育龄妇女之比)为40.85‰,比“四普”时的57.36‰下降了16.51个千分点。除25-39岁年龄组生育率上升外,其余年龄组育龄妇女生育率比“四普”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20-24岁年龄组(见表25)。

丽水市育龄妇女分年龄组构成与生育率

表25

年龄别

育龄妇女构成(%)

生育率(‰)

全省五普生育率(‰)

五普

四普

五普减四普

五普

四普

五普减四普

总计

100.00

100.00

-

40.85

57.36

-16.51

30.82

15-19岁

11.55

21.79

-10.24

2.79

19.23

-16.44

2.37

20-24岁

12.94

21.89

-8.95

123.69

156.02

-32.33

94.81

25-29岁

16.62

16.04

0.58

101.20

97.37

3.83

79.83

30-34岁

18.32

14.00

4.32

35.74

18.74

17.0

25.88

35-39岁

15.62

12.45

3.17

6.78

4.34

2.44

4.66

40-44岁

12.58

8.04

4.54

0.67

2.24

-1.57

0.58

45-49岁

12.38

5.79

6.59

0.21

1.12

-0.91

0.29

  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有生育的15-49岁育龄妇女中,生育一孩的比例占71.56%(全省为76.68%),与“四普”的63.57%相比上升了7.99个百分点;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比例为1.45%(全省为1.38%),与“四普”的7.81%相比减少了6.36个百分点,降幅比较大。
  2000年全市15-50岁妇女平均每人活产子女数为1.34人(全省1.17人)。平均每个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32人(全省1.15人)。存活子女数占活产子女数98.33%(全省98.46%)。
  9、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
  (1)劳动适龄人口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劳动适龄人口是以男16-59岁,女16-54岁为划分标准。“五普”资料表明,我市劳动适龄人口现状呈以下特点:
  一是劳动力资源总量减少,比重上升。2000年我市劳动适龄人口为135.1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52%,与1990年“四普”相比,劳动力资源总量减少4.91万人,减少3.51%,但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89个百分点(见表26)。

丽水市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变化

表26                     单位:万人、%

年份

总人口

劳动适龄人口(国内标准)

劳动力率(占总人口比重)

1990

234.92

140.08

59.63(全省62.71)

2000

216.21

135.17

62.52(全省66.73)

  二是劳动适龄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下降。2000年全市劳动适龄人口,男性为71.82万人,占劳动适龄人口总数的53.13%,比“四普”的54.64%下降1.51个百分点;女性为63.35万人,占46.87%,比“四普”的45.36%上升1.51个百分点。劳动适龄人口的性别比,“五普”为113.36,“四普”为120.46,“五普”比“四普”下降7.1个百分点。说明我市男女劳动适龄人口的数量差距在缩小。
  三是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较大。与1990年“四普”相比,16-24岁年龄组和50岁以上年龄组的比例分别减少14.47个百分点和3.42个百分点,而25-39岁年龄组和40-49岁年龄组分别增加5.76个百分点和12.13个百分点(见表27)。

丽水市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结构

表27                     单位:万人、%

年龄组

1990年

2000年

人口数

比重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40.08

100.00

135.17

100.00

16-24岁

48.41

34.56

27.16

20.09(全省21.17)

25-39岁

56.10

40.05

61.92

45.81(全省44.74)

40-49岁

14.70

10.49

30.57

22.62(全省22.64)

50岁以上

20.87

14.90

15.52

11.48(全省11.45)

  四是劳动适龄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全市劳动适龄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中专及高中受教育程度比重明显提高,文盲半文盲比重明显下降(见表28)

丽水市劳动适龄人口受教育程度构成

表28                     单位:万人、%

受教育程度

1990年

2000年

2000年比1990年升降幅度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合 计

140.08

100.00

135.17

100.00

大专及以上

1.80

1.28

4.62

3.42

+167.19(全省+173.62)

中专及高中

14.36

10.25

18.72

13.85

+35.12(全省+49.50)

初 中

42.51

30.35

52.71

38.99

+28.47(全省+39.02)

小 学

61.25

43.73

51.04

37.76

-13.65(全省-14.98)

文盲半文盲

20.16

14.39

8.08

5.98

-58.44(全省-75.22)

  (2)就业人口
  “五普”按国际惯例,将就业人口具体规定为:年龄15周岁及以上、在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从事1小时以上有收入的社会劳动人口。根据长表汇总数据推算,2000年我市就业人口为119万人,就业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为70%。
  全市就业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占3.28%(全省4.02%)、中专及高中占10.58%(全省11.87%)、初中占35.70%(全省40.32%)、小学占40.57%(全省36.54%),文盲半文盲占9.87%(全省7.25%)。
  各种受教育程度就业人口的行业分布不平衡,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劳动者比重占30%以上的行业有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金融保险业等四个行业。中专及高中比重占35%以上的有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F、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等七个行业。制造业、建筑业则以初中受教育程度为主,分别为55.45%和54.75%(全省为51.65%和52.37%)。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占86.14%(全省81.70%),大专及以上仅占0.09%(全省也是0.09%)。
  就业人口的产业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五普”资料表明,我市的就业人口正由第一产业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见表29)

丽水市就业人口产业构成及与全省比较

表29                       单位:%

三次产业

1990年

2000年

与全省比较

第一产业

79.27

62.95

全省33.53,从低到高排,11市丽水列第10位

第二产业

9.58

15.90

全省40.65,从高到低排,11市丽水列第11位

第三产业

11.15

21.15

全省25.82,从高到低排,11市丽水列第10位

  10、人口迁移
  人口迁移是指具有明确的目的与动因,具有长久性倾向地跨越空间范围的常住地改变。根据“五普”的有关规定,本报告的迁移人口是指跨乡(镇)改变居住地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2000年“五普”长表抽样数据显示,全市出生后一直居住在本乡(镇)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3.40%(全省65.18%);五年前(即1995年10月31日前)迁移到本乡镇居住的人口占17.21%(全省18.50%),五年内(即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迁移到本乡镇居住的人口占9.39%(全省16.32%)。按此比例推算,全市216.21万常住人口中,出生后一直居住在本乡镇的人口为158.70万人,五年前迁入本乡镇居住的人口为37.21万人,五年内迁入本乡镇居住的人口为20.30万人。
  从省内其他县(市、区)迁入的人口比重为6.25%,省外迁入的比重为1.79%。按此比例推算,从省内其他县(市、区)迁入的人口为13.51万人,从省外迁入的人口为3.87万人。与1990年“四普”相比,省内其他县(市、区)迁入人口比“四普”的4.57万人增长1.96倍(全省增长1.31倍),省外迁入人口比“四普”的1.41万人增长1.74倍(全省增长7.53倍)。
  迁移原因,经济性迁移(包括务工经商、工作调动、分配录用)的人口占全部迁移人口的比重为39.41%,比“四普”时的51.89%减少12.48%,主要是工作调动和分配录用而迁移的人口大幅减少,分别从“四普”的11.73%和8.79%下降到6.30%和4.01%。此外,由于学习培训、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等原因发生的人口迁移比“四普”增加(见表30)。

丽水市1995.11.1-2000.11.1迁移人口的迁移原因

表30                        单位:%

年份

合计

务工经商

工作调动

分配录用

学习培训

拆迁搬家

退休退职

婚姻迁入

随迁家属

投亲靠友

其他

2000年

100.0

29.10

6.30

4.01

12.02

4.28

16.04

16.66

5.87

5.72

1990年

100.0

31.37

11.73

8.79

8.38

1.73

12.04

13.50

3.17

9.29

  11、流动人口
  根据“五普”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乡(镇、街道)居住的公民。按离开户口所在地时间是否满半年,可将流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离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半年及半年以上,在现住乡(镇、街道)登记为常住人口的人;另一部分是离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不满半年,在户籍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在现住乡(镇、街道)登记为暂住人口的人。
  (1)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全市流动人口的规模已比较大,外来、外出人口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0年全市外来人口总数已达28.15万人,其中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达23.99万人,比1990年“四普”的4.3万人增加4.58倍;离开户籍地不到半年的外来人口为4.16万人。
  外出人口为60.9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4.62%(在全省11市中排列第2位,第1位是温州市为27.70%),其中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外出人口为55.34万人,离开户籍地不到半年的外出人口为5.62万人。外出到本省其他县半年以上人口和到省外半年以上的人口为35.16万人,比1990年“四普”的8.51万人增加3.13倍。
  全市外出人口比外来人口多1.17倍。全省11市外出人口多于外来人口的有绍兴、衢州、台州、丽水等四个市,其中丽水外出人口比外来人口多32.82万人,绝对数列第1位。分县(市、区)流动人口见表31。

全市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表31                       单位:万人

县别

户籍人口

外来流动人口

外出流动人口

小计

其 中

与户籍人口的比例(%)

小计

其 中

与户籍人口的比例(%)

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

离开户籍地不到半年

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

离开户籍地不到半年

合计

247.57

28.15

23.99

4.16

11.37

60.96

55.34

5.62

24.62

莲都区

35.01

7.69

6.36

1.33

21.97

7.25

6.55

0.70

20.71

青田县

48.42

5.47

4.96

0.51

11.30

18.40

17.28

1.12

38.00

缙云县

43.57

3.43

2.79

0.64

7.87

11.69

10.14

1.55

26.83

遂昌县

22.53

1.52

1.30

0.22

6.75

3.52

3.12

0.40

15.62

松阳县

23.02

1.42

1.20

0.22

6.17

4.89

4.49

0.40

21.24

云和县

10.87

1.50

1.25

0.25

13.80

1.94

1.79

0.15

17.85

庆元县

19.60

2.17

1.89

0.28

11.07

3.84

3.54

0.30

19.59

景宁县

17.66

2.63

2.36

0.27

14.89

5.31

4.71

0.60

30.07

龙泉市

26.89

2.32

1.88

0.44

8.63

4.13

3.73

0.40

15.36

  (2)外来人口
  外来人口中,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数占外来人口总数的85.22%(全省占84.86%)。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中,按来源地分,可分为三部分,即来自本县其他乡镇16.11万人占67.15%,来自本省其他县5.33万人占22.22%,来自省外2.55万人占10.63%。分县(市、区)看,来自本省其他县最多的是莲都区,来自省外最多的是青田县(见表32)。

丽水市外来流动人口来源地构成

表32                      单位:万人、%

县别

合计

来自本县其他乡镇

来自本省其他县

来自省外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合  计

23.99

16.11

67.15

5.33

22.22

2.55

10.63

莲都区

6.36

3.13

49.21

2.67

41.98

0.55

8.65

青田县

4.96

3.72

75.00

0.50

10.08

0.74

14.92

缙云县

2.79

2.01

72.04

0.43

15.41

0.36

12.90

遂昌县

1.30

0.91

70.00

0.26

20.00

0.13

10.00

松阳县

1.20

0.91

75.83

0.19

15.83

0.11

9.17

云和县

1.25

0.74

59.20

0.41

32.80

0.10

8.00

庆元县

1.89

1.49

78.84

0.21

11.11

0.19

10.05

景宁县

2.36

1.88

79.66

0.34

14.41

0.14

5.93

龙泉市

1.88

1.32

70.21

0.32

17.02

0.24

12.77

  来自省外流动人口存在明显的地区性。我市来自省外流动人口的户籍地遍及祖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但主要来源地集中在江西、贵州、福建、四川、安徽等省(见表33)。
 
丽水市来自省外流动人口的户籍地
 
表33                      单位:人、%

地  区

人  数

比 重

地  区

人  数

比  重

全  部

25492

100.00

云南省

1858

7.29

江西省

4784

18.77

湖北省

1537

6.03

贵州省

3481

13.66

河南省

1419

5.57

福建省

3281

12.87

湖南省

1323

5.19

四川省

2210

8.67

江苏省

685

2.69

安徽省

2111

8.28

其他省

2803

11.00

  (3)外出人口
  2000年全市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为55.34万人,占户籍总人 口的22.35%(全省为17.07%),其中外出到本县(市、区)其他乡镇20.19万人占36.48%,外出到本省其他县(市、区)20.87万人占37.71%,外出到省外14.28万人占25.81%。分县(市、区)看,外出人口最多的是青田县,其次是缙云县(见表34)。

丽水市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的流向

表34                      单位:万人、%

县别

合计

本县其他乡镇

本省其他县

省外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合  计

55.34

20.19

36.48

20.87

37.71

14.29

25.82

莲都区

6.55

4.09

62.44

1.07

16.34

1.39

21.22

青田县

17.28

5.24

30.32

7.95

46.01

4.09

23.67

缙云县

10.14

1.89

18.64

3.26

32.15

4.99

49.21

遂昌县

3.12

1.10

35.26

1.65

52.88

0.37

11.86

松阳县

4.49

1.14

25.39

2.14

47.66

1.20

26.73

云和县

1.79

1.00

55.87

0.62

34.64

0.17

9.50

庆元县

3.54

1.92

54.24

0.90

25.42

0.72

20.34

景宁县

4.71

2.11

44.80

1.90

40.34

0.70

14.86

龙泉市

3.73

1.69

45.31

1.38

37.00

0.66

17.69

  我市外出人口的主要特点:
  ①外出人口中以青壮年为主。全市外出半年以上人口中15-39岁的有37.57万人,占外出半年以上人口总数的67.89%,15-49岁的有43.28万人,占78.21%。
  ②外出人口的外出原因主要是务工经商。全市外出人口务工经商占64.79%,其次是随迁家属占13.96%(见表35)。

丽水市外出人口外出原因

表35                      单位:万人、%

外出原因

2000年

1990年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合 计

55.34

100.00

8.53

100.00

务工经商

35.86

64.79

5.35

62.72

工作调协

0.90

1.63

分配录用

0.27

0.49

学习培训

1.80

3.26

0.13

1.53

拆迁搬家

0.61

1.10

婚姻迁移

2.36

4.26

0.47

5.51

随迁家属

7.72

13.96

2.09

24.50

投亲靠友

3.15

5.69

0.17

1.99

其 他

2.67

4.82

0.32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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